據韓國《世界日報》9月3日報道,韓國一名高中教師因開設私人補習班,被全州地方法院處以罰款處罰。韓國全州地方法院3日在判決中稱,全羅北道某高中音樂老師宋某開設私人補習班,違反了課外輔導等相關法律,因此判處其150萬韓元(約合人民幣9100元)罰款。宋某現年51歲,2012年9月至2013年11月,宋某對4名學生單獨開設作曲課程,每周兩次,共收取費用達1280萬韓元。
  □點評
  如今社會上各類補習班層出不窮,一些補習班的教學環境及教學質量差且存在安全隱患令人擔憂。如何按照有關法規對個人行為私辦各類補習班的現象進行管理,已經成為社會大眾熱議的話題。在韓國,私設補習班、輔導班的現象也普遍存在。據韓國媒體報道,韓國人每月用於孩子輔導補習班的教育花費占家庭收入的19.2%,甚至私設的補習班已經形成一類產業,收入驚人。此次全州地方法院對開設私人補習班的高中教師處以罰款,也顯示了韓國相關部門及司法機關對在校教師此類行為的態度。
  (原標題:韓教師私設補習班遭處罰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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